按照《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九届“挑战杯”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》要求,校团委联合招生就业处(创新创业指导中心)举办我校第十九届“挑战杯”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(以下简称“竞赛”),开启校赛阶段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竞赛章程
1.竞赛目的。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、刻苦钻研、勇于创新、多出成果、提高素质,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,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、有潜力的优秀人才。鼓励学以致用,推动产学研融合互促,紧密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服务国家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文明建设。
2.竞赛的基本方式:根据参赛对象,分普通高校、职业院校两类;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、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,给予奖励;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、转让活动。
3.竞赛类别。竞赛分设校级初赛、省级复赛、省级决赛。其中,校级初赛由我校自行组织,请各系(院)广泛发动学生参与,校团委、招生就业处(创新创业指导中心)将组织专家组遴选优秀项目参加省级复赛。
二、申报要求
1.本次大赛参赛学生要求是我校2025年6月1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专科生。
2.参赛团队可跨系(院)、专业组队,各系(院)最多报五项,行政处室限报一项,校赛阶段每队成员不超过10人,作品应于第一作者所在系(院)进行提交,第一作者不得加入其他团队。
3.各团队在填写团队成员、作品简介等信息时,需严格要求,作者顺序及数量一经申报,不得更改。
4.指导教师人数限定3人以内。作品提交后,作品题目、作者、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不得变动。
5.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,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。申报个人作品的,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%以上的研究工作,作品鉴定书、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,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;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,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,均须申报集体作品。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。
6.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、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、科技发明制作三类。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。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、文明文化、美丽中国、民生福祉、中国之治等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。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、B 两类: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、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;B类指投入较少,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、小制作等。
三、工作要求
1、3月24日下午下班前各系部将确定入围校赛项目的申报书、PPT以及相关视频材料及汇总表(加盖公章)报送至团委宋振超老师处。
2、3月25日-26日,组织评委进行网评。
3、3月28日上午将进行第十四届“挑战杯”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赛决赛答辩。(具体时间地点,根据评委行程另行通知)。
4、校赛答辩按照省赛标准采用1+5+5模式,即1分钟视频演示、5分钟答辩、5分钟提问。
5、校赛后,根据评委意见进行复审评议,经评议会审议,进行公示。
相关通知见附件,联系人:宋振超,电话:0534-2557112。
校团委
招生就业处(创新创业指导中心)
2025年3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