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解读 山东省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供持久动力

发布时间:2016-03-25文章来源: 审核: 复核: 浏览次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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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以培养具备创新创业能力的人才为目标,统筹设计、综合施策,大力推动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,努力造就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的生力军。

完善教育培养过程。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紧密融合,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。出台高校创新创业教学标准,探索构建“通识课程+创新创业课程+专业课程+实践教学”的模块化课程体系。扩大选修课比例,选修课占总学分比例不低于40%。鼓励高校开展研讨式、参与式教学,完善案例化、实操化教学体系,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。实施多元化考核方式,将学生研究性成果、创新性成果、社会实践成果等换算为学分,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、解决问题的能力。实施弹性学制,允许调整学业进程、保留学籍休学创业。完善转专业制度,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。

提升教师教学能力。大力实施“创新创业教育行业名师”建设计划,支持高校引进创新创业指导教师。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培育和教学团队建设工程,扩大“双百计划”实施领域,提高“双师型”教师比例,推进高校与行业企业优秀人员互聘交流。加强创新创业能力考核评价,把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。

强化创新实习实训。增加实习实训比重,理工农医类专业和人文社科类专业实践学分占总学分比例分别达到30%和20%。“十三五”期间,启动建设一批省级开放式大型虚拟仿真实践教学中心、创新创业教育示范中心和创新创业示范园区。加大科研项目和科研资源对学生的开放度,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,组织开展创新创业竞赛活动。

加大协同育人力度。围绕社会需求开展创新创业教育,对接校内校外资源,培养差异性、个性化人才。探索实施“高校专业联盟+行业企业”的校企合作模式,推动政校企组建协同创新平台。实施企业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财政补贴制度。建设一批创新创业学院,鼓励学生跨学校、跨学科、跨专业选修课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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